江蘇省環保廳、公安廳日前專門制定《江蘇省廢酸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為期6個月的廢酸專項整治行動,嚴厲打擊廢酸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利用等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。
近年來,江蘇不斷加強廢酸產生、轉移和處置利用等全過程管理,廢酸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工作取得明顯成效。但是,由于全省廢酸產生企業多、產生量大,廢酸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利用的案件仍時有發生。
此次整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,注重標本兼治,突出廢酸產生源頭、轉移和處置利用過程管控。重點檢查廢酸產生企業是否執行危險廢物名錄、申報登記以及轉移聯單等制度;收集、處置利用廢酸企業是否具有環保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;對于持證企業,檢查實際經營期間接收的廢酸種類和數量、處置利用方式是否符合廢酸許可證經營范圍等。
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,《方案》明確,對于廢酸產生企業不執行危險廢物環評、轉移聯單和許可證制度等環境問題,環保部門將督促企業限期整改,并嚴格依照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等從嚴從重處罰;對于整改后仍無法落實廢酸安全處置利用措施的,將實施停產整治;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環評錯評、漏評及原有環評將副產物定義為副產品逃避監管的,也將及時予以糾正。
據悉,此次廢酸專項整治工作將持續至2018年4月,并在檢查的基礎上對問題企業進行全面整治和處理。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環境管理問題,江蘇將列出問題清單,制定整改計劃,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改期限,逐一銷號。